装载机
装载机如何防止追尾发生,装载机如何防止追尾发生事故
2024-07-15 10:13:56 装载机 0人已围观
铲车正常行驶被私家车追尾责任划分?
根据一般交通规则和责任划分原则,如果铲车正常行驶被私家车追尾,一般情况下责任会主要归咎于追尾的私家车司机。因为追尾事故通常被认为是追尾车辆驾驶员未保持足够安全距离或未注意前方交通状况所致。然而,具体责任划分还需根据事故发生的具体情况、证据和法律规定来确定,例如铲车是否在规定速度内行驶、是否有违规行为等。
因此,建议事故双方及时报警并保留相关证据,最好通过保险公司或法律途径解决责任划分和赔偿问题。
轿车与铲车相撞起火,肇事司机只顾打电话不救人,致两人死亡这件事怎么看?
这个问题其实很简单。
但是现在追尾的车上人死了,很多人说前车冷血,应该枪毙。其实,说这些话的人,跟后车是一类人。
“别人别你车,让让不就完了。”是不是很耳熟?没错,就是这类人,因为他们天天别别人,不讲规矩,满口仁义道德吃亏是福,到他们自己身上,锱铢必较。
我的观点,1后车为什么追尾?自己负全责。
2人死了,很痛心,痛心在追尾车辆为什么开那么快,否则怎么可能撞那么厉害。自己开车,自己觉得别人就该让你?到底钻空子的是工程车还是后车?大家开车在路上都见过
3如果是他撞墙上起火死了,怪墙?而他恰恰撞上去了。
4我看到的视频是44秒,看上去是剪辑过的,知道想说什么了吗?剪辑过,他到底救没救,看不到,能看到的是他打电话,看不到的是到底救没救。也就是说,视频只能说明我们看到了什么,而真像是什么,不知道。
5从撞击看,挪了,也救不出来,仔细看,ab柱车门完全变形,八成驾驶员已经死亡,挪车一是可能要负全责,而不挪肯定是合规合法的。二是出了事故,首先报警和通知包工头这个完全没毛病,你出事故不报警?
总结:不要只相信眼睛,不要不思考。出事先想法,再说情。目测这个撞击相对速度至少100,而据我所知四环限速70,根本不可能装成ab柱完全变形的,并且,b柱变形基本司机副驾驶存亡率很低很低,等尸检报告吧。
刨除道德绑架的观念来看这事,他挪了车,也不一定能救出人来,后车追尾,他完全可以不用动,因为不是他的责任。是谁也不想自己惹祸上身。现在的大车,小车保险买的都很高,其实没有后顾之忧。与其惹身骚,不如……经历过生活摧残的人,心其实都变了。他救不救人只能说他人品如何,却评判不了别的。人都这样了。社会和生活太现实,有些事情不得不看着……
根据一般的社会常识,发生交通事故以后,如果出现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或者伤员受伤严重生命垂危的,都需要马上救助伤员,以拯救生命为第一要务。但是,这铲车司机明明知道轿车起火,还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漠然姿态,在旁边淡定地打电话眼睁睁地看着强者被活活烧死。这种行为,说他是不作为地故意杀人也不为过。
据报道,近日,在北京朝阳区,一辆小客车与一辆铲车追尾起火。据网友视频显示,铲车司机事后一直打电话未及时施救,民警到达现场后,确认后车中两人已经死亡。
18日,@北京交警 通报称,戚某某(男,22岁)驾驶不允许在城市道路主路行驶的无号牌轮式自行机械车,与一辆白色小轿车相撞后,小轿车自燃,车内两人死亡。
目前,戚某某涉嫌过失致人死亡罪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我认为,戚某某不单是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那么简单,而是涉嫌构成不作为的故意杀人罪。从戚某某的主观心态来看,他明知道
发生交通事故以后轿车即将自燃,再不采取急救措施,车内人员肯定会被活活烧死。但他还是没有采取急救行动,而是放任车内人员被活活烧死,这显然属于间接故意,而不只是过失而已。
更何况,发生交通事故以后,戚某某作为肇事车主,对受害者便基于先前行为(即肇事行为)而负有救助义务。因负有救助义务而没有履行,从而造成伤者被活活烧死,已经满足了不作为故意杀人罪的构成要件。因此,我强烈建议以故意杀人罪对戚某某提起公诉,让这种冷血动物受到应有制裁。
这个是热门话题了,最主要是这个事情真实的发生在7月16日的北京四环外环路上,一辆SUV追尾工程铲车,导致SUV轿车车身变形卡在工程铲车后面,车身快速冒烟起火,当时由于后车车身变形严重,里面的乘客重伤无法出来,而且出门变形卡死无法打开,周围的人看到了这个情况就要求工程车司机把车挪开好让大家合伙救出车上的乘客,只是司机无动于衷的打电话,完全不理会大家的要求,也不理会车身已经开始着火车里面了两个人的安全。
最终导致车身起火烧着,车内的两个伤员由于工程车的原因无法打开车门进行施救而活活烧死在车内,全程周围有几个拿着灭火器去灭火,但是火势蔓延太快,灭火器已经不起作用,大家只能眼睁睁的看着两个人被活活烧死在车中,铲车驾驶员只顾着打电话,根本不理会旁边人救人的心切,完全不理会车内乘客的安危。
这个视频被上传到网上以后,铲车司机的行为直接引起了网友的热议,观点主要有两种,一种是认为铲车司机没有移动车是为了保护车祸现场,打算分清责任,而且打电话的行为是在报警处理,还有一种说法是谴责这个司机的冷漠和自私无视生命,两种不同看法里面谴责铲车司机的占绝大多数,认为铲车司机对这个事情负主要责任。
虽然说是一起追尾事故,而且铲车司机也第一时间报警,做法看起来没有毛病,但是问题在于在受伤人员需要救助的时候,以救助生命为第一要素,但是铲车司机并没有这样做而是选择冷漠的面对两个伤者的危险,直接让两个伤者死亡也不愿意挪开车让大家方便把伤者救出来,这种行为不只是无知,而且还害人也害己,甚至很多人觉得这个铲车司机故意不挪车让伤者烧死,这样一次陪钱比永久性负责好一点。
这种想法的人的确说得有道理,并不是瞎说,这种可能性不是不存在而是非常高,有的人认为后车追尾,是有可能是后车超速或者是没有保证足够的安全距离,才是酿成这次事故的主要原因,所以这些人认为后车负主要责任,铲车司机只是有次要的责任和过失的责任,如果是普通的交通事故那这样理解的确没什么大错,只是这次事故不是普通的事故,所以这种说法并不正确。
因为国家有明文规定,特殊的工程车辆不可以上公路行驶,除非这个工程车获得了交通相关部门颁发的特殊牌照才可以在特定的时间上路行驶,但是在北京的四环这种路上基本上是不允许特殊工程铲车这样的车上路行驶的,从这一点来看就算有特殊牌照的情况下也不可以在主要的交通路段上路行驶,这也说明了这个铲车司机很有可能属于违规开工程铲车上公路,造成重大交通事故,加上铲车司机冷漠无视生命的行为,这些加起来就够他受的了,他要面临的处罚会超出他的想象,不管如何如果当时做这个铲车司机做出救人的行为那肯定面临的舆论压力不会那么大,现在事情已经超出想象,他想要摆平这个事情基本上已经不可能,面临的是法律的制裁和舆论的谴责,甚至连累到自己的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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