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械设备
厂房和机械设备拆除合同,厂房和机械设备拆除合同怎么写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厂房和机械设备拆除合同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厂房和机械设备拆除合同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土地承包了10年,现在合同到期,当时我在土地上修建的厂房,我有权利拆掉它吗?
你好:如果是承包耕地是禁止盖房的,应当拆除。
如果承包建设用地,应当通过审批方式建房,承包期结束后可以作价转让,无需拆房,当然,你的房子你做主,转让价格不合理,可以拆房。拆除公司需要什么资质?
房屋拆除需要具备以下资质:
一、新规定要求房屋拆除必须委托取得相应资质等级证书、具备保证安全条件的建筑施工单位进行。房屋拆除委托合同必须报拆迁管理部门备案方可实施。
二、房屋拆除委托单位应向施工单位提供被拆除房屋及地下管线的有关图纸和资料。房屋拆除施工单位则须根据拆除工程的特点制定出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
三、对于施工过程中发生安全事故的,规定指出房屋拆除施工单位应及时采取紧急措施进行现场救治和处理,并立即向市国土资源与房产管理局和有关部门报告。对未报、瞒报或未及时报告造成严重后果的,将追究施工单位负责人的责任。
四、在正式实施拆除前,施工单位应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生产的教育培训,进一步提高安全意识,并指定经验丰富的专业人员对房屋拆除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五、企业经理具有5年以上从事工程管理工作经历;技术负责人具有5年以上从事建筑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并具有本专业中级以上职称;财务负责人具有初级以上会计职称。
企业有职称的工程技术和经济管理人员不少于50人,其中工程技术人员不少于30人;工程技术人员中,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人员不少于10人。
企业具有的三级资质以上项目经理不少于10人。
租赁厂房,遇到拆迁,违法建筑拆迁法律规定不予补偿吗?
违章建筑一般是违反《土地管理法》、《城乡规划法》、《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动工建造的房屋及设施。也就是说是未经过规划土地主管部门批准,未领取相关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以及擅自建筑的建筑物。但是对于违章建筑的认定也只是比较片面性的,并没有具体的详细规定。
以下几种是常会被认定为违章建筑:
(一)占用已规划为公共场所、公共设施用地或公共绿化用地的建筑;
(二)不按批准的设计图纸施工的建筑;
(三)擅自改建、加建的建筑;
毫无疑问,违法建筑并非不予绝对补偿,而是经由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先行调查、认定后视具体情况差别对待:
其一,一般影响城市规划、尙可以采取改正措施的违法建筑,如果已经按照城乡规矩话法律法规的规定补齐了相关手续并缴纳了罚款的,在征收时应当视为合法建筑予以补偿。
其二,1987年全国房屋普查登记之前已经建造完成,即使没有取得任何审批许可,但已经成为居民生活必需的建筑物,视为合法建筑物予以补偿。
其三,1987年全国房屋普查登记之后建筑,仅取得部分审批许可,但不严重影响城市规划的建筑物,参照合法建筑予以适当补偿,亦即假定合法的市场价格补偿,扣除补办手续应当缴纳的税费。
其四,1987年全国房屋普查登记之后建造,没有取得任何审批许可,但不严重影响城市规划的建筑物,参照合法建筑予以适当补偿,亦即假定合法的市场价格补偿,扣除补办手续应当缴纳的税费及罚款。
您好,很高兴为您回答这个问题。
1、违法建筑不一定不予补偿
2008年以前建的没有合法手续的建筑,实践中很难被认定为违建,可以获得和有证房屋一样的补偿。2008年以后建的没有合法手续的建筑,不属于《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的抢建行为的,也可以争取补偿。
2、厂房拆迁补偿的主要内容
厂房拆迁补偿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①被征收土地、房屋价值的补偿,包括对土地、地上建筑物及附着物的补偿。
②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包括搬迁前期费用和搬迁过程中发生的停工费用、机器设备调试修复费用以及物资拆卸、包装、运输、解聘员工和停产造成的违约金等补偿。
③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三条的规定:“对因征收房屋造成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根据房屋被征收前的效益、停产停业期限等因素确定。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这一项补偿包括实际经营损失也可酌情计算预期经营损失,具体来说包括原材料、半成品等的损失、参照往年同一时期实际销售额或利润确定的补偿等。
④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如速迁费、拆迁奖励等费用,具体需结合当地的政策确定。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厂房和机械设备拆除合同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厂房和机械设备拆除合同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