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锅炉水处理人员,锅炉水处理人员取得的证件有效期
2024-10-11 11:18:28 锅炉 0人已围观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锅炉水处理人员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4个相关介绍锅炉水处理人员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100吨锅炉配多少工人?
每一班最低需要3个人,一个司炉工、一个维修工、一个水质化验人员。
锅炉房需要制定相应的《锅炉房安全管理规则》,实行岗位责任制:按锅炉房的人员配备,分别规定班组长、司炉工、维修工、水质化验人员等职责范围内的任务和要求。
每台在用锅炉当班持证的司炉工、水处理操作人员应按下列数量配备: a)蒸发量小于4t/h的锅炉(热水锅炉供热量2.8MW),司炉工、水处理操作人员不少于1名; b )蒸发量小于10t/h(热水锅炉供热量7MW),大于或等于4t/h的(热水锅炉供热量2.8MW),燃煤锅炉司炉工不少于2 名,燃油(气)锅炉或电锅炉司炉工不少于1名;水处理操作人员不少于1名; c ) 蒸发量小于或等于35t/h(热水锅炉供热量24.5MW),大于或等于10t/h(热水锅炉供热量7MW),的,燃煤锅炉司炉不少于4名,燃油(气)锅炉或电锅炉司炉不少于3名,水处理不少于2名。
锅炉工和锅炉水质化验员可以是同一人么,如果不可以,有相关规定么?
一、锅炉工和锅炉水质化验员是否可以是同一人应根据锅炉蒸发量大小确定。锅炉蒸发量4t/h以内司炉工和水质化验员(水处理工)可以是同一人。但应同时持有司炉工证和水处理工证。分别制定有相应的《岗位责任制》。锅炉蒸发量大于4t/h((含4吨),但小于10t/h的,司炉工与水处理工不能是同一人。两个工种各不得不少于1名。二、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布的《特种设备使用安全管理规范》,有下列原则性规定: 3.2.1.1.1 每台在用锅炉当班持证的司炉工、水处理操作人员应按下列数量配备: a)蒸发量小于4t/h的锅炉(热水锅炉供热量2.8MW),司炉工、水处理操作人员不少于1名; b)蒸发量小于10t/h(热水锅炉供热量7MW),大于或等于4t/h的锅炉(热水锅炉供热量2.8MW),燃煤锅炉司炉工不少于2名,燃油(气)锅炉或电锅炉司炉工不少于1名,水处理操作人员不少于1名; c)蒸发量小于或等于35t/h(热水锅炉供热量24.5MW),大于或等于10t/h的锅炉(热水锅炉供热量7MW),燃煤锅炉司炉工不少于3名,燃油(气)锅炉或电锅炉司炉工不少于2名,水处理不少于1名。
成都哪里可以考锅炉水质处理证?
锅炉水质处理协会
锅炉水质处理协会是成都地区负责锅炉水质处理证考试和培训的专业机构。该协会设有考试中心,提供多个考点供考生选择,包括市区和周边地区。考生可以在官方网站查询具体考点信息和考试时间,并进行在线报名。
先向省级监测中心站申请,通过后安排考试,但是考取的化验员项目合格证和地市级监测中心人员考的不一样,企业人员合格证上注明是企业的,而地市级监测站人员的证书是具有法律效应的。
一级和二级锅炉水质处理证书有何区别?
锅炉水处理作业人员划分为Ⅰ,Ⅱ2个级别。级别划分及其充许的作业范围如下:
区别:
Ⅰ级,热水锅炉和额定工作压力小于或者等于2.5Mpa的蒸汽锅炉;
Ⅱ级,锅炉参数不限。
有资格的市级培训机构可以培训这2个证,但发证部门必须是质量技术监督局。
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专门的安全技术培训并考核合格,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作业操作证》(简称特种作业操作证)后,方可上岗作业。无操作证是不能从事特种行业的。
职业资格证书是表明劳动者具有从事某一职业所必备的学识和技能的证明。它是劳动者求职、任职、开业的资格凭证,是用人单位招聘、录用劳动者的主要依据,但是如无操作证就算等级再高技术再强都是无法就业上岗的。
(1)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他有害身体健康工作的工人,无论现在或过去从事这类工作,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以按照《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中的规定办法提前退休:①从事高空和特别繁重体力劳动工作累计满10年的;②从事井下高温工作累计满9年的;③从事其他害身体健康工作累计满8年的。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锅炉水处理人员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锅炉水处理人员的4点解答对大家有用。